合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缓解警力资源紧张问题,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 ﹝2018﹞171号)精神,经汇报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名额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合水县户籍(户口登记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政审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或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遗传性疾病或病史或其他不适宜参加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电视台、合水公安公众微信号等公众网络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合水县公安局大门西侧出入境管理大厅。
3、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2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丢失的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5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4)《合水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安局、人社局联合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米X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女子(10米X4往返跑、800米、纵跳摸高)。在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体能测试地点:乐蟠初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按通知时间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不得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出现末位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男女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临场应变能力。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所有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点,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委托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在拟聘用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村组)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信用记录等情况。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九)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
(十)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庆阳市公安局、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财政局印发的《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纳入县财政统一保障发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招聘全程各环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考生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要提前出示“健康出行码”,考生到达考点后,除进入笔试、面试考场和核查身份证时可摘取口罩外,其他时间一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出行绿码”进行防疫检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健康出行绿码”,但体温检测高于37.3℃的考生,经医疗人员检查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刻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按失信行为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因此造成参加今后各类招聘的否定性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选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4、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934-5927025,0934-5524511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水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