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呼和浩特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呼人社办发[2018]271号文件)、《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和行政村(社区)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通知》(呼人社发)[2020]1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可镇劳动保障所等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申请,拟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保洁人员等50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人员类别
1、城镇登记“4050”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4、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5、具有武川城镇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社区小组长,就业社保大厅协理员、单位保洁和夜勤人员、行政村(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疫情期间)。
三、招聘条件
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强,无不良嗜好,能胜任工作,服从统一岗位分配。
四、以下人员不能申请录用公益性岗位
1、正享受“4555”社保补贴救助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已享受过“4050”或“零就业家庭”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或正在享受“4050”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3、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
4、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正在企业打工的人员;与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企业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但企业每月向地税部门报个税的企业打工人员。
五、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为法定退休年龄),其余聘用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批准享受时间计算)。
2、本次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本人必须上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故不上岗或由别人顶岗、替岗,一经发现给予除名。
3、报名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录用,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然后上岗工作。
4、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申请报名。
5、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 3月10日-4月10日
武川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0二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