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面向社会招聘六名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岗位名称: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
2.拟聘人数:6名。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督导工作,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幼儿园、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信息技术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中有学前教育或幼儿园管理专业)
(六)具备至少3年市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教研、教学、办公室主任等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七)48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日期算)。
注明:具有研究生学历(学历中有学前教育或幼儿园管理专业),有督学工作经验,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名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具备其中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有则提供);
(4)教师资格证;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
(6)证明(附件2,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报名时未开具,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7)其他业绩、获奖等材料。
3.报名方式:除报名表外,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排列发送到电子邮箱:jyjjydd@szgm.gov.cn(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专职责任督学+本人姓名”)。
4.收件人及咨询电话:黄老师,电话:0755-23400036。
(二)资格初审
光明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需自行前往深圳区一级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后10天内将未拆封的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五)资格复审
1.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相同材料的A4纸质版,证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3.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选名单在光明政府在线网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岗位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工作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到招聘公告发布日期。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联系电话:0755-23400036。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