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凤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1-03-01 15:14:39

凤阳县工商业联合会(凤阳县总商会)是党和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凤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助于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从而节约审判资源,更好地保障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和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因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编外调解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凤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凤阳县政务中心一楼人文118室

3.资格初审:身份证,学历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

经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待遇及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满能胜任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与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和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构成:基本工资1500元+生活补贴300元+案件补助(以县司法局文件为准)+五险。具体由县工商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0-2213502

凤阳县总商会

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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