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2021年3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01 15:16:28

根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青秀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公益性岗位1个(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南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七)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

(二)报名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2楼(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1206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①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②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及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被征地农民审核表);

③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南宁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备案信息表》,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

四、审核及测试

城区人社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测试。

五、考核及体检

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聘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考核、体检合格人选分配工作岗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有关待遇

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目前按标准229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直接补贴给个人。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先缴后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八、咨询电话:0771-2822581

附件:青秀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

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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