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人社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
来源:河南省公务员网
2021-03-01 15:36:08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的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人社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良好,热心基层服务的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人社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会使用电脑完成日常服务工作;
3、具有殷都区户籍或安阳市户籍;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③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④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经县区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过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⑤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⑥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⑦其他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提前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①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到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②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③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⑤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1日在殷都区政府网站“新殷都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第7页需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三次以上求职记录),无《就业创业证》的需在互联网系统上显示三次求职记录;
(3)毕业证或退伍证;
(上述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认定为困难人员的相关证明;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各乡镇街道人社所根据本通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区就业办进行复审。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录用聘用
(一)择优录用:根据报名人数择优录用;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殷都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录用人员参加岗前业务培训,并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待遇
享受现行的公益性岗位待遇,其中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19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共5项,即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生育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补贴。
八、其他事项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各地工作人员安排。违反新冠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阳市殷都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释,咨询电话:0372-5139856,0372-5139857
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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