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1-03-01 17:04:12

为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紫庄镇招商引资工作人员、14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联络员(劳动保障协理员)、4名徐州市正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技能、语言表达、公共服务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6、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4日9:00-3月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4日9:00-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招考办法

招考方式、时间及地点在3月10日登陆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四、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报考101岗位的还需要提供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需复印。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对符合条件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101岗位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102-113岗位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01岗位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工资不低于4000元,为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作期间如引进重大项目落户我镇的,另按照区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102—109岗位人员的月基础工资按照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110—113岗位人员的月基础工资按照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九、考试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纪检监督电话0516-66888168

附件1: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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