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选调8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1-03-01 17:50:35
关于2021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由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类别

公益二类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凡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6岁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工作单位类别应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7.原则上应在原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如国家、省、市规定有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二)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各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2.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未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外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外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工作人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2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模板见附件3),单位出具的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邮件附件发送至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wjy201903@163.com。邮件主题、附件压缩包、报名表均命名为:公开选调+应聘岗位编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学院工作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报考条件,对报考者邮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的会回复邮件通知报名成功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20∶00,之后未收到资格审查通知邮件的则为初审未通过。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16:00,

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

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模板见附件3)、单位出具的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1.面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如有变动,请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核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本学科专业知识、教师的基本素质等。综合面试时间为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

试讲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考生最终得分由试讲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加总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4.合格为70分,分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成绩公布

成绩由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照考生面试总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有放弃者,学院按照面试总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无符合递补条件要求者,该岗位空缺。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由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七)组织考察

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采取到人选工作单位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后若有放弃者,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批

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九)公示

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调出单位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岗位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学院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相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打电话联系。

2.报名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173010;0832-5173045

监督电话:0832-221003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832-5173009(学院纪委)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日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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