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与制作、IT应用技术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伊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伊县党办〔2019〕15号)、《关于组建县(市)融媒体中心相关事宜的通知》(伊州党编办发〔2019〕47号)文件精神,伊宁县编办于2019年9月1日正式下文组建伊宁县融媒体中心,作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为加快伊宁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与制作、IT应用技术工作人员(县级聘用),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毕业证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1日);
3.符合《职位表》需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和创新意识,热爱媒体宣传事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刑事处罚或吸毒史;
6.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等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伊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与制作、IT应用技术工作人员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伊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已是伊宁县县聘工作人员;
7.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山人事中心、伊宁县党建网(http://www.ynxdj.gov.cn/)、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伊宁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准备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现场报名,并如实规范填写《2021年伊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与制作、IT应用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1.公告时间:2021年2月24 日-2月28日
2.报名时间:拟定2021年3月1日至3月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审查;
4.报 名 费: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新闻采编、新媒体应用及IT应用技术相关知识;统一采取闭卷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人社局一楼大厅门口公示栏查询,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技能考试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由伊宁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六)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技能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技能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于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人社局一楼大厅门口公示栏公示。
4、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半年内有效,如体检、政审、试用期人员有不合格情形出现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政审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保按伊县党组字【2011】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
3.服务期中,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被解聘、自行辞聘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学习、管理、培训、培养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参加伊宁县组织的各类县级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融媒体中心、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俊芬(伊宁县融媒体中心)13031369886
艾吉尔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688355657
咨询电话:0999-40508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031369886(县融媒体中心)
监督电话:0999-6751110(县纪委监委)
附件2:补2021年伊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与制作、 IT应用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