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宜良之窗 2021-03-02 12:11:08

根据工作需要,宜良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协警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委托云南田安劳务有限公司按照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性质和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为宜良县人民法院协警4名,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计划

岗位:宜良县人民法院协警4名(3名女性,1名男性)。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2日至2003年3月2日出生);

6、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

7、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纹身。

8、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公安机关无案底。

9、符合工作需要设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原则的其他条件。

(二)除上述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士兵;

3、具有熟练驾驶技能并持有B1驾驶证的人员;

4、体育特长生。

(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及其他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全日制高校学生;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情形的;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1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4、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六、待遇报酬

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政审、聘用与管理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3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云南田安劳务有限公司(宜良县匡远镇书香二期环保局侧门)。

4、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携带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云南田安劳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3)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片2张。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照报名条件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岗位技能测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由云南田安劳务有限公司电话通知本人。

(二)岗位技能测试

(三)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形象气质,了解应试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及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一)司法辅助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经考察合格者,由宜良县人民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司法辅助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和监督:云南田安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宜良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监督电话:0871—67595929)

(四)本公告由云南田安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劳务派遣机构咨询电话:0871-67529806

劳务派遣机构尹老师:13529331384

劳务派遣机构丁老师:1821389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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