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宿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宿州市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科级以下公务员、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详见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宿州市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县(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3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2日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6:00。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放宽年龄条件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审核推荐。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http://szexam.pzhl.net,网下载打印《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事业单位人员需报请所在单位审核,公务员身份人员需报请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签署报考意见并盖党委(组)章。报考者须于3月12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报考者上传报名表后,由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盖章报名表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3月12日16:30前随时登录http://szexam.pzhl.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13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15日12:00前登录http://szexam.pzhl.net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3月15日9:00—11:00改报其他职位,市医疗保障局应于3月15日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者应于3月18日至3月19日登录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医疗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7人的,差额2人。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按差额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60050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
四、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6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