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相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区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干部共3名。根据工作需要,其中选调男性干部2名,女性干部1名。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选调范围
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属部门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选调。
四、选调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7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扎实的政策理论水平、合作共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7.有财务会计、审计以及法律专业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事业干部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肃州党建网和区政府公开栏向全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推荐。本次选调以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对符合选调条件的干部,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根据推荐函所附内容认真审查,慎重推荐。《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函》由推荐单位从肃州党建网下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肃州区人大403办公室。
联系人:薛强德0937-2667756。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提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单位出具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函》(有主管单位的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和单位推荐意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3,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酌情减少选调人员数量。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函告组织人事部门。
(四)笔试
1.笔试委托区委组织部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分析问题思维以及政治理论素养,笔试成绩通过肃州党建网和区政府公开栏公布。
2.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3.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现实表现、公文写作、个人综合素质、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同时,书面征求纪委监委、公安、信访、卫健、居住地所在社区等部门意见。
(七)体检。考察对象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完毕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交体检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对自动放弃体检、不按要求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
(八)综合成绩确定。体检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组织考察成绩20%汇总得出每名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组织考察成绩×20%。
选调综合成绩通过肃州党建网和区政府公开栏公布。
(九)选调。根据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男性2名,女性1名的要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确定后,通过肃州党建网和区政府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