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 2021-03-03 08:55:4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是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地方金融风险数据的归集、分析和金融风险监测、研判、评估、预警;开展全省金融运行态势、风险形势分析和案例研究,为地方金融监管、风险防范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意见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信息化技术(二)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按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任职文书、社保缴费记录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9:00—3月10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12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3月18日—3月2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暂定于2021年3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准考证(打印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综合研究岗按1:8的比例、信息化技术岗按1:5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后,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jrb.zj.gov.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体检、考察、递补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1050538(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事处);0571-87056276(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3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021年3月2日

附件:浙江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2021年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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