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公告

来源:庄河市人民政府 2021-03-03 11:06:44

为保证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保障专干使用及人员空缺状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劳动保障专干5名,服务单位为庄河市各乡镇或社区。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及以上(毕业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日(含)),且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所学专业具有报考所需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6.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7.热爱社会保障工作,服从庄河市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志愿在劳动保障专干岗位长期为辖区居民服务;

8.具有庄河市户籍(庄河市户籍取得时间为2021年3月3日(含)前),出生时间应为1981年3月3日(含)以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于2021年3月3日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lzh.gov.cn/)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3月3日至3月12日期间登录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2021年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报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他人代替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东侧。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考时要形成不低于2:1的岗位竞争比例,当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户口本首页正反面和本人所在页正反面);

④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2021年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报名表》;

⑥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到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东侧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报考职位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分配原则: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不选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将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2021年度劳动保障专干再次出现空缺,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次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上岗。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与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不予录用。由此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公示。

七、咨询服务

待遇及工作岗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9725609

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972568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面试和体检等)请留意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畅通,以便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2021年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2:报考相关专业要求.docx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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