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法学、会计;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四)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五)限保山市户口。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新闻宣传、摄影摄像、文秘、语言文字类和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公告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2021年3月3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具备上述所列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和相关作品,否则不予认定。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4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中共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组织部(学府路20号隆阳纪检监察404室)。
七、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为1个月,实发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书》,交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发工资2900元左右。
八、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作息时间均按机关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2169229)
中共隆阳区纪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