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招聘协管员公告

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1-03-03 14:28:04

保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1名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11人,其中男性9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保靖县;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3、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1986年 3月 1日至 2003年3月 1日期间出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8、复员退伍军人、建档立卡户及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可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报名(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农历正月二十五)至2021年3月18日(农历二月初六)。如因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无法组织报名,另行补充通知;

2、报名地点:保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保靖县林业办公大楼七楼城管执法局政工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建档立卡户需提供乡村两级盖章证明;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主要考核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保靖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10303/20210303vbgncl0xwl4 style="text-align: right">保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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