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县机关事务局 2021-03-03 17:22:48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车辆调度管理人员(1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男,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沟通协调能力好,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设备和操作办公软件。3年以上驾龄,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行政管理、车辆调度管理,物流运输公司工作经验的优先。
   2、机关后勤管理人员(1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以及客服管理等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62cm以上,男性身高172cm以上。具备较强的客户导向意识,良好的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政务接待、餐饮管理、客服类似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选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初试—综合考察—体检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者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上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明以及与岗位相关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1524263587@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由我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试

1、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一般情况下资格初审合格需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

2、初试采用面谈的形式。

(三)面谈

1、初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含资格复审和专业面谈。

2、综合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考生综合考察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考生面试成绩为80分以下,则视为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考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健委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按我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0731-86843426。监督电话:18874739232。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1.03.03.doc

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21.03.03.xls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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