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及《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市直单位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现将2021年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主要包括: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 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 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会时的资格审查。
二、招聘时间、地点与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招聘会分别于3月10日、3月11日上午9:00至12:00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洛阳市会展中心)招聘大厅召开,市内乘28路、31路、35路、39路、57路、62路、63路、70路等公交车可达,参加招聘会的求职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前来应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会共有102家用人单位提供了490个公益性岗位,涵盖了交通协管、园林绿化、卫生保洁、文印收发等服务岗位,其中3月10日上午共有45家用人单位提供了285个公益性岗位,3月11日上午共有57家用人单位提供了205个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四、工作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需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上岗。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六、要求
(一)严密组织。用人单位、应聘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进入招聘现场要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二)严格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咨询电话:69933776
联系人:石女士 69933280
联系人:曹女士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