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2021-03-03 17:51:26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全国性4A级公募基金会,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创办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1996年5月1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主要工作为组织和资助中外民间友好交往、友城交流;组织和资助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与事业;支持我国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事业的发展;助残帮困、扶贫救灾;资助和组织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活动等。网址:www.cffpd.org。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副秘书长,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善于组织协调和上下内外沟通,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在基金会行业工作至少5年以上,且担任部门负责人职务;

(五)身心健康,任劳任怨,有奉献精神;

(六)2年内具备担任基金会秘书长潜能和综合素质者优先;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严重党纪处分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其他不良行为的。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50岁以下,具有中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10年以上公益组织从业经验,或5年以上筹款工作经验。曾在国内省级及以上4A级基金会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者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协调能力及高效的沟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擅于发掘和利用资源;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创新能力和亲和力,具备开拓精神;

(五)热爱公益事业,认同本基金会公益文化与理念。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副秘书长1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秘书长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

2、承担与各理事监事、合作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合作;

3、负责基金会筹款、策划、组织、实施公益活动;

4、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录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官网(www.cpaffc.org.cn)人事公告栏、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官网(www.cffpd.org)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招聘报名表》,附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cffpd@163.com;邮件标题为“副秘书长应聘+姓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

(二)资格审查:请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离职证明)等扫描件一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三)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现场笔试及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复审,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体检:按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合计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经体检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同拟聘用人员并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书面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书面告知。

六、福利待遇

本基金会实行绩效工资,具体待遇欢迎面谈;不负责转入个人档案,不负责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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