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聘任制专任教师、卫生保健员公告

来源:金川政务网 2021-03-03 18:41:23

为全面加强金川区第一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任制专任教师和卫生保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2名幼儿园聘任制专任教师、2名聘任制卫生保健员(其中医师1名,护士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卫生保健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专任教师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卫生保健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护理类专业,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被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以及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金川区第一幼儿园聘任制专任教师报名表》或《金川区第一幼儿园聘任制卫生保健员报名表》,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2.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在读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招聘计划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四)报名地点: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川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一楼)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金川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聘任制专任教师、卫生保健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实施。考试按照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1.专任教师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2.卫生保健员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卫生保健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

上午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卫生保健综合知识》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19日。

6.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金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1.专任教师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应试人员对幼儿教育的素质能力,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答辩,第二部分为说课,第三部分为才艺展示(画、弹、唱、说、跳等幼教基本功,可任选其中一项或多项)。说课内容为甘肃省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资源包教材,现场抽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答辩20分;说课30分;才艺展示50分,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2.卫生保健员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幼儿保健方面的技能。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3月26日。

5.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计分办法

应试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川区教育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参加邪教组织及黑恶势力组织为主,每个考察组应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在考察时主要通过查阅应聘人员档案、“信用甘肃”和“鼎立信”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应提供应聘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件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考察资格。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必要时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政审和体检结果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金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与金川区第一幼儿园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报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川区教育局备案。合同期满,经幼儿园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十、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聘任人员实行五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和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金川区现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福利待遇参照金川区公益性岗位标准确定。

十一、防疫要求

为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在笔试、面试前应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新甘肃”申领健康码“绿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L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考试前应当主动向考务办报告并说明情况。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招聘考试期间如果疫情防控形势出现新情况,将执行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其他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返其他规定的。

(二)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用150元。

(三)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5241

金川区教育局:0935-8211958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0935-8212665

金川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聘任制专任教师、卫生保健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3月3日

附件1:金川区第一幼儿园聘任制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金川区第一幼儿园聘任制卫生保健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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