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柏乡县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我县六个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3名,其中A岗15人,B岗1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柏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同等条件下,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优先录用。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7日
2.报名地点: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及其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彩色小二寸证件照6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柏乡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报名费1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免交报名费。
3.资格审查:由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柏乡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冀组【2020】9号文件中《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期166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4级(1989元/月)基本薪酬;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178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6级(2056元/月)基本薪酬;硕士研究生被聘用后直接执行10级(2220元/月)基本薪酬;博士研究生被聘用后直接执行13级(2366元/月)基本薪酬。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9-7713577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柏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开支渠道 | 招聘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柏乡县乡镇 | 各社区 | 财政拨付 | 15人 | 社区工作人员岗位A | 20210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本人、父母或配偶具有柏乡县户籍 |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日以后出生) | 中共党员; 在抗击新冠肺炎工作中表现突出相关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
18人 | 社区工作人员岗位B | 20210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本人、父母或配偶具有柏乡县户籍 |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日以后出生) | 在抗击新冠肺炎工作中表现突出相关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