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乡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安区群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发专职群团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广区群办〔2017〕2号)和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乡镇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的通知》(广区人社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户籍在广安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较长时间在此岗位工作。
6.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7.能力要求:具有较强政治素养,服从组织管理、听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的办事效率,熟练掌握信息化办公要求相关软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区公益性岗位上岗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
2.计分办法: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差额确定人员,在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绿色健康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弃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自动缩减招聘名额。
四、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同时确定的考察对象本人需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镇政府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大安镇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1800元/月,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本公告由大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57001
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