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工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邳州市人民政府 2021-03-04 20:23:05

根据司法局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司法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名(其中10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社工、1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及3名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忠诚敬业,责任心强。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公证员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北路3号、市武装部南)。

(三)报考人员现场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7、报名费100元(现金)。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问题,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公证员(后备)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主要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迟到或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含并列名次)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与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

从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通知公告栏目

(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1.被聘用在社工和公证处档案员岗位的人员工资按照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有相关福利待遇。2.被聘用在公证员(后备)岗位的人员工资参照公证处现有公证员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邳州市司法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86620289

监督电话:0516-86288837 0516-86228635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司法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

1.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工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2021年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工及公证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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