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1-03-05 08:54:12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派遣至海阳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3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有关体检要求,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有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应聘人员须为1986年2月至2003年2月之间出生,且具有海阳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海阳;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劳动教养的;

4、因严重违纪违章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2月(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点至3月12日下午4:00点。

2、报名地点: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会议室,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提交报名申请表,应聘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学校就业推荐表)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试拟定于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海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计算机能力测试考核打字速度。【具体计算办法。每位应聘人员录入时间10分钟,按每分钟录入字数计分,以录入最高字数的满分100分为标准,其余的按录入字数与最高字数比计分。比如录入最高字数为126字,计100分,则录入116字得分:116/126*100=92分。正确率每降低1%,减1分。】

体能测试考核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具体计算办法。男子组≤4分25秒为满分30分,女子组≤4分20秒为满分30分,应聘人员在上述标准下,每增加5秒减1分,直至扣完。】

面试前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前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测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该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面试前成绩确定合格线。在面试前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为保证人员素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前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前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一并对招聘条件要求的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治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反犯罪记录、受过治安处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政历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照不低于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计发。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在海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查看相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0535-3221282

本公告由海阳市瑞诚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海阳市瑞诚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4日

附件:海阳市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