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1-03-05 09:23:46

为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在河南调研时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指示要求,解决“两空”问题,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3、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选调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二)职位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县各级机构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实际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职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不得交流的,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chuan.gov.cn)、清风潢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四楼410室,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①纸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③事业单位人员入编表;④党员证明材料(加盖本人所在党组织章);⑤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清风潢川微信公众号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党员身份证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职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若遇到和比例内最后一名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资格进行复核。因考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考试成绩,择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有影响选调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录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在职人员报名之后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委、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考务工作各项具体事宜。

(二)落实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与《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自觉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监测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潢川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6-3180015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潢川县纪委监委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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