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滦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人公告

来源: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2021-03-05 11:44:46

滦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滦平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滦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25周岁(1995年3月6日至2003年3月5日出生,含本日);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放宽至26周岁(1994年3月6日后出生,含本日);持准驾B类及以上车型的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3月6日后出生,含本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品行良好;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技能条件;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要求

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其中灭火战斗员18名,驾驶员2名。以上岗位限男性;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17.5≤BMI≤30(说明:BMI即体质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²)。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s://ksbm.lpzhrs.cn/)和滦平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ksbm.lpzhrs.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30分起至2021年3月19日17∶30分止;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5日8∶30分起至2021年3月20日17∶30分止。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务必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考试考核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经网络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以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户口本、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需携带退伍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参加体能检测人员。

(三)体能检测

1.共4项,分别为3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合格标准为3000米跑≤14分50秒,各在2分钟内完成仰卧起坐45个,俯卧撑30个,单杠引体向上6个。

2.时间及地点:详见《体能检测通知单》。考生应按照《体能检测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安排参加体能检测。参加体能检测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检测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证件信息需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或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检测。

3.考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打印《体能检测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体能检测通知单》的视为放弃体能检测资格。

(四)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以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统一对拟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判断是否适合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心理需求,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体型体貌。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总成绩经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符合条件的退伍士兵;②有医护、汽车驾驶、维修车辆电器等特长的(必须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③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消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④烈士子女或配偶;⑤体能测试成绩优异的(按3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的单项成绩进行排定,即先进行3000米成绩比较,用时短者胜出;如3000米跑成绩相同,则对仰卧起坐成绩进行比较,数量多者胜出;依此类推)。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由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对拟聘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滦平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级工资)、津贴补贴(岗位津贴+训练补贴+夜间执勤补贴)、高危补贴等组成,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交纳意外险。具体标准参照滦平县现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发放(月均工资约3700元/月左右)。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s://ksbm.lpzhrs.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打印体能检测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及查询面试成绩、政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结果)。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8581227(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查询面试成绩、查询政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等操作咨询)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1: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报名须知.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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