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增强市人才发展中心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才发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2名八级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八级管理岗选调对象:
海口市在岗在编聘用的八级管理岗工作人员。
2.九级管理岗选调对象:
海口市在岗在编聘用的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扎实,群众公认;
2.文字功底较好、综合研究能力较强;
3.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海口市人才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处于试用期内或按相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选调工作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调任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号楼1033室。
3.报考者须填写《海口市人才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等证明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
4.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此通知传达至所属单位全体干部,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和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725027
联 系 人:周 仪、吴海红
电子邮箱:hksrcfzzx@163.com
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