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

来源:河南省公务员网 2021-03-05 17:21:00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及省、市相关政策,助力平安栾川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栾川县司法局招聘1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
计划招聘18名,具有栾川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8日后出生(含))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工作;
(6)身体健康,无其它不适应从事工作的重大疾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
按照岗位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用人员,经审核并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财政和人社部门核拨标准执行。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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