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警察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潭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临潭县人民法院工作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临潭县户籍;
3、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身高168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 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肥胖体征、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且满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能服从调配管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其他不宜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三)加分情形
退役军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4日。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8:30—2021年3月12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临潭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警察”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附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18:00。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修改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12:00。
(三)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3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及驾驶技能测试、体检等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一律使用汉语作答,考试科目为一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驾驶证等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身高进行筛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缺额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4、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驾驶技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驾驶技能测试;
2、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3、驾驶技能测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
4、驾驶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机动车辆驾驶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1、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及驾驶技能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4、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名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后备人员库
技能测试合格但未入围体检的人员全部列入后备人员库,待岗位出现新增或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
(十三)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考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临潭县人民法院工作(需服从基层法院工作安排),派遣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
五、工资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司法辅助警察人员不纳入司法编制,不具有司法警察身份、不享受司法警察相关待遇。
(二)司法辅助警察基础工资为2400元,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待遇(个人缴存社会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临潭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警察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身高、户籍、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信息均在指定网站(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社会上举办的以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考为名的各类培训,请广大应试人员和家长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
0941-3121003 (临潭县人民法院)
0931-8727856(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临潭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