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1-03-05 18:08:07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金华市地方立法服务中心)是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3月15日。

三、选调岗位和要求

相关学历、学位及专业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需求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综合文字

管理

岗位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

专业不限

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

地方立法

专业技术岗位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

法学专业

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15日(电话咨询时间: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电话:82462830)。报名方式:请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hrdbgs@163.com.。

笔试当天请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届时将进行现场查验。报名对象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短信通知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人数4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量化考察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和量化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考察各占40%、40%和20%的权重计入综合得分。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文字、专业技术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如有面试对象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予以替补。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5.公示。对拟选调对象在拟选调对象双方单位、金华人大网和金华人大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82380977。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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