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1年百名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来源:南澳县人民政府 2021-03-08 09:33:50

为开启“十四五”发展新征程,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发展高地,争当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排头兵和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花园岛提供人才保障,南澳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县战略,决定实行“潮起南澳·百舸争流”百名英才引进计划,集中引进100名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我县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将享受优厚薪酬补助、住房生活补贴、免费人才公寓及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调研汕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重点引进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聘人员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引才政策

(一)薪酬待遇。事业单位引进博士聘为管理七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引进人才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直接聘用至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待遇在政策范围内顶格核算,工资、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待遇就高不就低。聘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的,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国有企业按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

(二)英才补贴。引进人才入职后,博士给予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给予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并享受县委、县政府其他引才专项政策。

(三)配偶安置。引进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引进人才的配偶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按本地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四)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按引进对象意愿,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内公办学校就读。

(五)职业发展。县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调任为公务员。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方式及程序

县属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具体引才岗位详见《南澳县百名英才引进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从引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额满为止。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投递到引才计划专用报名邮箱(naxzcyz@163.com),县人才办将指派专人进行对接。

县人才办接到《报名表》后,第一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通过后,组织体检及确定考察对象。拟聘人选经县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程序上报市人才办。

引进人才聘用实行“双选制”,不受专业、岗位数量、编制限制,根据引进人才自身意愿及个人特长,由县委组织部推荐给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进行聘用。

聘用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引进对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附件:

1.南澳县百名英才引进计划岗位信息表

2.南澳县百名英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样式)

中共南澳县委组织部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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