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临时人员公告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 2021-03-08 11:41:23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男性4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至35周岁(1985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是应当在入职后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5.身高170CM(含)以上;

6.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止条件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临时)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临时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岳池县公安局六楼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资料)、退伍证(高中学历需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警务临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申明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1000米)、俯卧撑两个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计算分值,占个人总成绩的10%。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常识,无指定参考用书。

(四)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参加笔试考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面试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五)心理测试

按照应试人员的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予以淘汰,合格者进入政审,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政审,应试人员填写《公安机关招聘警务临时人员政审登记表》,到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参加政审。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体检

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色盲、色弱、肢体功能障碍、有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纹身、乙肝病原携带者伴有肝功异常、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双眼矫正视力低于5.0以下、毒品检测呈阳性、艾滋梅毒的为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拟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岳池县公安局报到,统一工作分配,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按照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岳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间计发固定工资、岗位值勤补贴、特殊技术等级补贴、加班补贴,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规定转正定级并配发工作证件及服装。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岳池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报名电话:0826-5234098(岳池县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26-5234419(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警务临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岳池县公安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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