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公开选聘县城新区新建学校管理干部实施方案
为做好县城新区新建的金沙县松江学校、金沙县奥体中心小学、金沙县箐园小学开学的前期筹备工作,配强配齐学校管理团队,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4名学校管理干部(其中:校长后备人选1名、副校长后备人选3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公开选聘县城新区新建学校管理干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审批及组织任命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选聘职位见《金沙县公开选聘县城新区新建学校管理干部职位表》。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3.选聘范围:(1)校长后备人选须有任中学正职校长1年以上经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2)副校长后备人选须有任中、小学正、副职校长1年以上经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市级以上名校长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截至2021年3月2日,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3.截至2021年3月2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于2021年3月2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公开选聘县城新区新建学校管理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应聘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表中承诺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或身份),接受选聘单位岗位管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任职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8)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履行应聘职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5:1(含)比例以内确定面试人员。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面谈各占50%。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如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5:1比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考察
根据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
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其中一名为局班子成员)。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动审批及组织任命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调动和任命。
七、享受待遇
应聘人员调动后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到相应岗位,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符合《金沙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待遇。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选聘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选聘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2. 选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公开选聘县城新区新建学校管理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金沙县公开选聘县城新区新建学校管理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