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崇安寺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切实加强崇安寺街道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崇安寺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城市管理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21名城市管理网格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身心健康,精神饱满,有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技巧;能胜任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二)户籍:具有本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三)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0周岁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
(五)性别:男性19名、女性2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在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2日上午9点-下午17点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交至解放西路369号二楼党群部。咨询电话:0510-85197625。电子邮箱:362962317@qq.com。
报名时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扫码加入考生微信群。
(二)考试
1、笔试:通过报名审核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确认结果确定。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按1:3确定。最终录用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政审和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的为先。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经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提交街道党工委审核,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录用:一经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相关待遇按街道规定执行。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信息查询:参加面试及录用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崇安寺街道”上及时公布,同时电话联系告知。
五、录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街道现有规定,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6.5 万元(含单位交险金及各类福利)。
六、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2724709。
梁溪区崇安寺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