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招聘通讯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现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招聘编外通讯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通讯员
招聘人数:1人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
5、工作岗位要求驻镇值班;
6、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纪被辞退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2500元,福利待遇参照镇派遣工作人员确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月-3月15日
2、报名地址:龙海市东园镇党政办
2、联系人:方飏,电话:13959687858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纸质版)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由东园镇人民政府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据面试结果,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由东园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经考核合格后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工作。
九、其它
本公告由东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