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40人公告

来源: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2021-03-09 17:15:18

鞍山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立山区民政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社会救助协理员;

工作职责:针对立山区内社会救助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信息管理、邻里访问、咨询评估、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大数据”管理平台应用等事务性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2、招聘人数:40人(其中20名面向立山区就业助理中2021年1月份合同到期人员)。

二、对社会公开招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户籍和常住地为鞍山市各城区(海、台、岫除外);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教育部学信网能查到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3月1 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

8、下列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 5 年;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工资:2600 元/月(含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全年工作时间参照《国家法定假期及休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星期一)至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8:30-17:30。

报名邮箱地址:ASHC2020@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412-6607888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1份。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各1份。

(4)按要求填写《2021年立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2021年立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承诺书》(附件2)填写打印,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张。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做成PDF版本,在报名时,按“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缴费时进行提交。同时,考生将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1 张(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单独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缴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考务费:每人100元,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公司以电话方式反馈考生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并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并于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录用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所需的能力和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入取。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鞍山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由立山区民政局统一按照个人条件和工作岗位要求分配,从事民政救助协理员工作,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每年度签订合同前进行考核,考核不称职或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出台不再聘用的政策则停止合同续签;不合格及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不在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企业平台信息。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笔试当天需携带填写完毕的《2021年立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

六、管理

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属镇街民政办负责,鞍山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工资、保险、公积金。人员年度考评由立山区民政局和鞍山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联合考核,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鞍山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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