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中国酒城之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核心区域和泸州大学城中心地带。前身是成立于1901年的川南经纬学堂,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了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在校生近15000人,占地1344亩,建设总投资25亿元,办学条件跃居全省专科学校前列。
学校有教职工722人,其中,硕士及以上教师439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7人,省首批“天府万人计划”专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20余人,常驻外籍教师4人。学校实施“精英”“培根”“工匠”计划,大力推进高水平人才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人才成长发展家园。
二、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资格审查前。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lzyrsc001@vi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的形式命名。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为依据,确认报名成功。应聘材料要求:(1)附件材料包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2021年3月中下旬,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四)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情况作为考核招聘参考。
(五)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公布。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本科为985、211院校的优先。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聘。
(六)体检与考察。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审定。综合考察情况,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八)签约聘用。经学校研究同意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其他
(一)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予聘用。
(二)获聘可享受全产权教师福利房90m2-100m2的购房优惠。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8日
附件:2021年3月直接考核招聘全职(参照编制管理)教师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