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1.聘用书记员17名;
2.聘用行政人员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专业资格等要求:
聘用书记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的优先;
聘用行政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19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柳州人才网(lz.gxrc.com)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签名后,将报名表等材料邮寄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或直接送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处。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1张,近期六寸全身生活照1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承诺身体健康,含近28天内有无香港、境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近14天内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近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香港、境外地区的伴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等。
(二)资格审查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岗位技能测试。
2021年3月下旬组织考生进行岗位技能测试:聘用书记员、聘用行政人员进行打字速度测试。
(四)确定面试人选
综合考虑考生的技能测试情况及个人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2021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考虑考生技能测试、面试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体检政审
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545006。
咨询电话:0772-2692339、2692338、2692337,传真:0772-2692339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