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

来源:苏仙区人民政府 2021-03-10 11:35:15

为进一步促进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结构,有效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2015〕26号)及工作需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择优选调检察官助理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检察官助理1名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检察院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理念,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局意识强,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突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3.已经公务员登记,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基层检察院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具有本科法学类专业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6 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出具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意见。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苏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x.gov.cn/)、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10310/20210310gpcnw0j5gzp.cn /)、苏仙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1)现场报名地址:考生带报名资料到郴州市郴县路175号苏仙区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2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76119449@qq.com ,邮件名称注明“公开选调+考生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8:30至2021年3月23日17:30。

3.报名所须资料:

(1)《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2)现工作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意见。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重要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及佐证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7)本人工作以来所获得的各级荣誉及奖励证书。

5.咨询电话:0735-760236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需本人到苏仙区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2室)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网上报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需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到招录人数的3:1才能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

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适时在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chenzhousx.jcy.gov.cn/)公布。

2、面试。按照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3、综合成绩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进行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选调名额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按公开选调职位的职责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10310/20210310gpcnw0j5gzp.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面试舞弊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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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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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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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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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上述所填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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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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