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审判执行辅助人员,特作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7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03月19日至2003年03月19日期间出生);
5.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6.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7.持有驾驶证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在容县人民政府网、容县人民法院网、容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请报名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5-5162800。
3、报名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及本人页均要);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位证可不提供);
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21年03月23日上午8:30。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输入法不限。中文录入速度和准确率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时间:2021年03月24日上午8:3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权重计入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本院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核准工资。
2021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