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永新县人民政府同意,永新县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城市管理协管员;
2、人数:协管员15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体能素质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肢体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日前出生)至33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永新籍,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5、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机试(电脑)、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13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大队(二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由县城管局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电脑基本操作、体能素质能力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机试成绩×10%)+(体能成绩×4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具体考试时间待定。
体能测试:1000米(女800米)(50%)、100米跑(50%)。
(四)体检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总体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城管局城管大队负责政审工作。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填写《永新县城管大队招聘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县城管局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体检、政审情况,最终确定聘用人选。由县城管大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
四、录用和待遇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择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费用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满后由县城管大队统一办理社保。工作时间统一着配发制式服装。
招聘公告由永新县城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建朝联系电话:18079633212
吴海涛联系电话:17779608103
永新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