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咸宁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0人,从事智慧养老服务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以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为主。包括: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及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品行良好;
2.年龄在18-45岁之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或精神疾病;
4.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吃苦耐劳;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25日。
2.报名地点:咸宁市民政局五楼人事科。联系人:熊雪,联系电话:0715-813997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4.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其年龄、学历、相关证件等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10名进行体检,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待遇
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按公益性岗位规定支付。
咸宁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