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宁市委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中共常宁市委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常宁市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常宁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文秘4名,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备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身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在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处于试用期的人员。
2.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尚在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能依法解除服务年限协议的可以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近三年(工作时间未满三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流动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6日。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30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解放南路19号市委大院市委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7239012。
(3)报名所需资料:①《中共常宁市委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②有效期限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在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入编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需提供两份同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公开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市委研究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常宁党政门户网上予以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到市委研究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本次考试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X80%+面试成绩X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试成绩在常宁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1)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调研报告。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公文写作、调研报告各占50%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文写作成绩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常宁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4.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市委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常宁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委研究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相关组室跟班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中共常宁纪委监委信访室0734-7229635 中共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0734-7689229。
七、本公告由市委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734-7239012。
中共常宁市委研究中心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中共常宁市委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文秘人员职位表
选 调 职 位 | 选调 人数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最高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政治面貌 | 对象范围 | 其他条件 | |||
文秘1 | 2 | 30岁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 因岗位任务繁重,需要经常加班,限男性。 | |
文秘2 | 2 | 28岁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 男女不限 |
备注:28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2:
中共常宁市委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
登 记 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 片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 | 进入渠道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
现工作单位、职务 及职称 | 身份性质 | ||||||||
报考职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
简 历 | |||||||||
奖惩及近三年 考核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个人 承诺 | 1.自觉遵守本次选调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2.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通讯畅通。 3.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4.不随意放弃,不故意浪费考试资源。 5.保证符合公告及职位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跟班试用期6个月,跟班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资格审 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明:身份性质一栏填全额事业编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