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盐业体制改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盐业体制改革精神,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唐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唐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范围
我县从事盐业工作,具有人事、民政等部门正式人事手续的在册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四、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唐河县盐业体制改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盐业管理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唐河县盐业管理局院内
报名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实行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盐业执法专业知识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取工龄最长的(工龄计算到月);再相同者,取学历高者;若均相同全部确定。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编制人事手续。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疫情防控。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方案由唐河县盐业体制改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18695966893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
唐河县盐业体制改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