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

来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03-12 09:01:40

为加强赛里木湖景区社会面管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初中学历及以上),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高中学历及以上)。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2.性别、户籍、族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8日至2003年3月8日),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符合人民警察录用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服从组织分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对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0909-7611757(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必须填报《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受疫情影响学校安排延期毕业,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电子彩色照片(复转军人还需附加复员转业证明扫描件),将上述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95924199@qq.com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分局对邮箱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电话或邮箱通知。

(二)体能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500米、10米X 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女生800米、10米X 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体能测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体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面试

1.体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于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试准考证》,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一律采用汉语答题,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通过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实发工资:本科学历3900元/月,大专学历3600元/月,高中学历3400元/月。另发放冬季取暖补贴1274元/年、绩效奖励根据单位考核12000-15000元/年、第13个月工资2000元

(三)提供住宿。

四、监督及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政策解释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由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

冯警官15292596398 (微信同号)

办公室0909-7611757

审核人:庄丽

附件:警务人员政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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