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村级代理会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代理会计 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依法合规原则进行。人员性质属于编外合同制临时工。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 20-45 周岁,男女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6.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 号)文件规定,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工资2300元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
应聘者在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的用工政策和招聘条件。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
2.报名提供材料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需附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5月31日。
4.报名地点:东庄镇经管站
5. 联 系 方 式 : 联 系 人 : 朱 先 生 , 联 系 电 话 : 13706053508。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侧重对报名者专业知识、素养以及电脑操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
公示合格者,择优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