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九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5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3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
学校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近年来,科学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承担了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国家发改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委托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学校附属单位有:附属民族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并设有附属第一幼儿园和附属第二幼儿园。我校附属中学为河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河北省首批重点中学、河北省首批对外开放学校,荣获联合国教科文教师教育教席联席学校、石家庄市十大知名学校等多项荣誉;附属实验中小学为河北省示范性高中,荣获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学校和先进单位、全国语文学习科学实验学校、中央教科所德育实验基地、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附属小学荣获全国智慧教育实验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河北省素质教育示范校、石家庄义务教育管理规范化学校、石家庄现代化学校等多项荣誉。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聘博士学位教学科研人才158人,具体招聘学院、专业、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
1、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优秀博士毕业生和精英三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2)精英二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3)精英一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专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
3、不得应聘的情况: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人才待遇
1、博士学位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办理入编,待遇将根据个人成果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人才 类别 | 购房补贴、安家费(万元) | 年薪 (万元) | 配偶、子女 与其他 | 科研启动经费、 设备费(万元) |
领军人才与杰出专家 | 两院院士、社科院学部委员等(≥500) |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 配偶随迁随调,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可配科研助手 | 理工科类≥2000 人文社科类≥500 (根据需要配备) |
千人、长江学者、杰青等(≥150) |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 配偶随迁随调,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可配科研助手 | 理工科类300-1000 人文社科类100-300 (根据需要配备) | |
精英一层次 | 80-120 | 30-60 | 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 理工科类100-1000 人文社科类50-150 (根据需要配备) |
精英二层次 | 60 | 20-35 | 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 20-1000 |
精英三层次 | 20-30 | 10-20 | 协助安排子女 入托入学 | 10-30 |
优秀博士毕业生 | 10-25;首聘期间(来校3年内)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1000元/月 |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执行 | 协助安排子女 入托入学 | 8-15 |
博士学位青年学者 | 6-18首聘期间(来校3年内)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1000元/月 |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执行 | 协助安排子女 入托入学 | 8-10 |
师资博士后(全职科研博士后) | 安排临时周转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 | 8-16 | 协助安排子女 入托入学 | 6-8 |
非入编全职引进人员 | 10-35 | 协助安排子女 入托入学 | 根据入职时提交的科研计划,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提供临时周转住房 |
2、为引进人员安排子女入园入学,学校优的质基础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附属第一幼儿园、附属第二幼儿园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五、报名应聘
报名方式: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并请在教师招聘系统中上传个人的详细应聘简历。也可通过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中的报名邮箱和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六、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招聘单位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考察
学校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进行个人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根据其个人履历、科研成果、试讲和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八、需说明的事项
1、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博士毕业生,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学位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3、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 80789895
联系邮箱:rcb@hebtu.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050024
河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