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1-03-12 17:04:48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9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3月18日(含)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宁国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

2.报考其他岗位的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宁国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公告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www.ningguo.gov.cn)、宁国先锋网(www.ng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535280797@qq.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⑴ 《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⑵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

⑶ 报考宁国中学教师岗位的须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⑷ 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63-4036683。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 2021年3月25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3.资格审查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到报名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报考宁国中学、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岗位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5.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引进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在我市中心城区无住房的,最长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036683

监督电话:0563-4036775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学历学位式样.doc

附件4:参考专业目录.zip(此附件为压缩包需在pc端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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