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面向校内青年管理骨干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内综合信息网 2021-03-15 08:10:57

为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根据《兼职辅导员选聘与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选聘若干青年管理骨干担任兼职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 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履行“四个服务”、践行“四个相统一”,做到“两个维护”。

(二)富有仁爱之心,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二、岗位职责与考核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协助学院(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根据设岗学院(部)工作需要,落实好《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手册(试行)》中党建、团建、班建、寝建等各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考核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考核办法(试行)》和有关单位实施细则执行。

三、申请报名及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拟申报兼职辅导员岗位的教职工需填写《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经基层党组织审核推荐后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11:30前将《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报名表》、《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综合办公室(一校区活动中心430室)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gzhb@hit.edu.cn,联系电话86414082。

(二)考核选拔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将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会同设岗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考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签订协议、上岗

拟聘用人员与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学院(部)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为一年),上岗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报名表_0.xlsx

附件2: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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