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业务队伍建设,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男女不限。其中:专业技术岗1(建筑学专业或城乡规划专业)2人、专业技术岗2(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人、文秘岗(中文及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1人、法制工作岗(法律相关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及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后出生);
6、不限户籍;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聘用制人员,聘用人员与赤峰市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工资标准:2000元/月人(含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险。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6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在2021年3月15日至3月23日工作时间内到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管委会主楼三楼东侧306室现场报名(电梯不停靠三楼,由东侧步梯上楼),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载并填写《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蓝底大一寸免冠照片,另附同版照片一张)。报名可由他人持报名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代报。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考生于3月25日在报名地点统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提前半小时入场),地点为红山区物流园区管委会二楼西侧(如有延期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公告)。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共1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时间为一个月)。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专业及能力倾向统一分配具体工作岗位。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赤峰市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本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环节。
4、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六、本方案由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8227088
2021年3月12日